



有些骗子还会组团忽悠,一般分六步走
第1步,先以国外采购商的身份接近中国外贸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一切正常。
第2步,付款时,采购商会以高出货值多倍的金额打款,而且付款的海外账户并非合同中约定的账户。
第3步,采购商利用诸多借口欺骗中国企业,并说多出的款项是因为采购商在中国的另一个供应商没有美元账号,需要通过现在的账户中转代付。
第4步,中国企业本着发展长期生意的目的,通常都会爽快地充当资金中转站。
第5步,当超额款项被提走,货物也安全到港后,新一组骗子就出现了。他们假装成支付货款的账户所有者,报案称因为自己受骗,所以才把钱打到了错误的账户。
第6步,此时接受款项的中国公司和最早的采购公司早就人间蒸发了,中国公司只能把钱全数退回,不然将面临海外法律的制裁。
谨防客户花花肠,避免弃货不清账
如果你的土耳其买家这段时间出现了付款拖延的迹象,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心一软就答应了,应及时催付,积极沟通,甚至立刻做好退运或转卖的准备;在与土耳其买家谈付款时,也尽量选择风险较低的方式。
土耳其买家可能会利用海关政策技术性不付款!
去年5月,浙江信保接到浙江省企业关于土耳其出口项下报损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0%,案件金额较去年同期增长近7倍,风险呈现上升态势!
土耳其到底怎么了?
想退运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土耳其海关政策是——货物到港后如果退回需收货人书面同意并出示“拒绝收货通知”!如原进口商拒收,货物转售时,提单时,提单必须有第一收货人的背书,如收货人不肯背书,只有通知银行退回提单到国内更改提单;货物放在海关四个月后,海关将作无货主处理,有权拍卖此货物,此时原进口商为第一购买人。 土耳其海关在退货方面的规定和流程是这样的: 1. 出口方向海关提交书面声明,解释退货理由及原因(如未收到货款),并要求将货物退回; 2. 进口方出具同意退货的声明(如果是定牌生产的货品,进口方还需提交声明,表明同意出口方出售其产品); 3. 出口方支付清关费、海运费、码头操作费(THC)、装货费(Loading Fee)等各项费用(实务操作中基本不可能迫使没有收货的进口方承担上述费用)。 部分心术不正的土耳其买家在不断恶化的经济情况下,很可能会利用海关政策,技术性地拖欠货款! 反躬自省,做了冤大头,肯定有原因
做对外出口,难度显然比国内生意大。出口货物时,企业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货真与价实,还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和渠道、备货、包装、通关手续、装船、运输保险、提单、结汇等。很多小企业无法把控所有风险,在整个外贸流程里难免存在纰漏,因此容易被骗子钻空子。
本文来源 网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内容为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通告,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OILUP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