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为俄罗斯国际文传电讯社(Interfax)2019年5月14日刊登的俄罗斯联邦远东和北极发展部副部长亚历山大·克鲁季科夫的专访) 克鲁季科夫表示,俄罗斯联邦远东和北极发展部提议讨论的并非一份文件,而是一整套四项法案,这些法案将成为国家支持企业在北极地区活动的基础,此外,四项法案还与税收修正案、劳动法等一系列法令有关。 在拟定的法律草案中,指定了4类投资项目,即大陆架油气开采项目、陆地油气开采项目、LNG项目和其他项目。 对于所有非油气项目,即“其他”项目,规定如下:利润税7%,矿产资源开采税优惠系数为0.3,免征财产税和土地税,保险费由30%降至7.6%。 对于LNG项目的优惠如下:利润税7%,免征财产税和土地税,保险费7.6%,在计算利润税时,勘探费用系数为3.5。此外,自生产之日起12年内,免征矿产资源开采税,12年期满后,开始根据现行税率收取矿产资源开采税。 对于大陆架资产:就矿产资源开采税而言,开采用地系数为0.15,利润税—3%,免征财产税,预算外资金的保险费为7.6%,地质勘探费用系数仍为3.5。 陆地上的油气资产(新的)也将采用类似大陆架的模式。但两种情况除外。第一种情况是7%的利润税将纳入地区预算中,第二种情况—限制此类优惠的受益人范围,法律规定,为了获得优惠,陆地上的油气资产必须符合俄罗斯政府的要求。 本文来源智库半月刊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内容为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通告,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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