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分公司-压裂返排液回用处理设备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分公司-压裂返排液回用处理设备采购
项目概况:碧海环保处理厂拟开展压裂返排液处理技术服务,需采购加碱除硬沉淀设备、板框压滤撬装设备、纳米臭氧催化氧化破胶设备及过滤等一套完善压裂返排液回用处置设备,通过分级处理工艺实现压裂返排液水质达标,实现返出水的二次利用。
项目所在地:上海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异议投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海油发展-安全环保分公司-压裂返排液回用处理设备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25-CNCCC-HW-GK-9178/01
发标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主要技术规格: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
交货数量:1套
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罐体)。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工业储液罐产品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若业绩合同为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1)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到货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括“验收合格的验收单”或“结算证明”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到货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2)、若业绩合同非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1) 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2) 与合同相关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3)与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经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到货验收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能清晰证明其与合同的关联性,则无需提供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3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属性:投标人为本次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3、制造商生产场所及设备:提供生产场所及设备证明文件:1.若投标人为自有厂房的,需提供厂房产权证明,若投标人为租赁厂房的,需提供租赁合同 2.提供加工制造生产过程中具备的备清单。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11月13日 至 2025年11月18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方式选择自主注册公开招标(选择其他注册方式将导致注册失败),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投标人注册完成后,同时可以办理CA证书,只有办理完成CA后才能在线上传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通协路388号
联 系 人:王郁炜
电子邮箱:wangyw3@cnooc.com.cn
邮 编:200335
联系电话:02122833343
异议受理人:王跃程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02266505815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yeping@cnooc.com.cn
投诉受理人:王郁炜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联 系 人:王跃程
电子邮箱:wangych77@cnooc.com.cn
邮 编:300457
联系电话:02266505815
本文来源 网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内容为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我们已经尽可能的对作者和来源进行了通告,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
本文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OILUP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