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货物名称: | 陆丰油田群区域开发项目中央空调 |
| 交货期: | 分批交货。详见投标人须知 |
| 数量: | 6台 |
| 交货地点: | 珠海建造现场 |
| 项目概况: | 陆丰油田区域开发项目新建的LF14-4和LF15-1平台,为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需采办海水冷却间接式中央空调系统,简要供货范围如下: 陆丰15-1平台:3台水冷机组,制冷量600KW;AHU:组块3台,生活楼3台;1套冷却水循环撬;其他附件。 陆丰14-4平台:3台水冷机组,制冷量500KW;AHU:组块4台,生活楼3台;1套冷却水循环撬;其他附件。 |
| 项目所在地: | 深圳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成撬商应取得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2016~2018年)标准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4、投标人应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成撬商,或具有制造商或成撬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 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取得中国海上石油安全办公室(COOOSO)批准的国际船级社(ABS、DNV、Lloyd’s、CCS、BV等)的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所选择的认证机构; 6、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应至少提供两套海水冷却间接式中央空调(包含冷水机组WCU、空气处理单元AHU及冷媒水泵及膨胀罐橇,冷水机组制冷量≥500KW),在海上油气生产设施(钻采平台、浮式生产储卸装置、海上移动装置)成功地运行了两年以上的业绩,不接受未经使用的试制品。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 2.用户签字的成功运行证明文件或用户签发的临时接受证书或有第三方船级社签字的调试记录报告 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货物名称、供货数量、使用环境、技术参数/指标、泵结构型式的图纸、泵成功运行时间。如投标人提供调试报告,则以明确标明的成功运行开始时间或以调试报告签署时间为准。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1月13日到2020年01月23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2月14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2月14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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