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货物名称: | 340万吨/年歧化装置歧化进料加热炉(0266-F-101)、甲苯塔重沸炉(0266-F-201) |
| 交货期: | 加热炉模块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8个月;安装完成日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 |
| 数量: | 2 |
| 交货地点: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大榭石化三期改扩建项目歧化装置施工现场整体交付。 |
| 项目概况: | 三期改扩建项目歧化装置拟建于宁波市大榭开发区太平村厂区东南侧新征地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套340万吨/年歧化装置,并对部分罐区、循环水场、空压站等进行改造。 |
| 项目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岛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一、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投标人应自有加热炉实体制造厂,并提供证明文件(含详细地址);本项目加热炉模块应在投标人自有的加热炉实体制造厂进行制造(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 (3)投标人的模块化制造厂必须具有A级锅炉或A级余热锅炉制造许可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或等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或等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8000或等同); (5)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不少于两个800万吨(或以上)原油加工能力的配套装置中,各具有1台或以上的热负荷》130MW的加热整炉模块化制造销售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 2)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1个年处理量220万吨/年及以上歧化装置加热炉或年处理量50万吨/年及以上对二甲苯装置加热炉模块(或板片)制造销售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时间截止; 上述2项业绩须同时具备,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重复业绩且同时满足2项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业绩证明文件需包括买卖合同,包含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技术协议或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图纸、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未提供相关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的复印件,或所提供的上述合同及其他支持材料中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2月12日到2020年02月19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汇款后需将回款单上传至系统,否则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3月04日 09时3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3月04日 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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