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货物名称: |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馏分油改扩建项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16台换热器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 |
| 数量: | 16台 |
| 交货地点: |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岛招标人指定项目场地 |
| 项目概况: |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馏分油改扩建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太平村,建设用地17.52公顷,包括新建50万吨/年轻烃芳构化装置、340万吨/年歧化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及系统配套工程。 |
| 项目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岛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一、资格、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A2或以上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必须为换热器的货物制造商,其它形式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年均销售收入在800万元及以上(依据第三方审计报告)。 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具有单套加工能力800万吨/年及以上炼油或单套加工能力80万吨/年及以上乙烯装置及配套化工装置中,2台及以上壳体直径≥1300mm,换热管材质为09MnD低温换热器销售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前。 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至少须包含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图纸、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未提供相关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的复印件,或所提供的上述合同及其他支持材料中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等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3月10日到2020年03月17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3月31日 10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3月31日 10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电汇标书费时需注明: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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