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货物名称: | 海油工程采办共享中心-旅大6-2项目-油中水分析仪 |
| 交货期: | 合同确认后24周,★偏离超过4周投标将不被接受。 |
| 数量: | 4台油中水分析仪 |
| 交货地点: | 海工青岛库房 |
| 项目概况: | 1. LD6-2油田新建一座带井口8腿中心平台CEPA,该新建平台井口产液经处理后,通过新建海管输送至SZ36-1CEPN/CEPO,最终外输至SZ36-1陆地终端。LD6-2平台自带电站,与SZ36-1组网供电,燃料气通过JZ25-1S供气管网引气,由新建输气海管由SZ36-1 CEPN/CEPO输送至LD6-2 CEPA。另还新建1条LD6-2 CEPA平台至SZ36-1CEPO平台的复合海底电缆。 2. 根据项目需求,购买4台油中水分析仪。其中一台用于测量平台外输原油的含水率,其余三台分别用于测量测试分离器、一级分离器和二级分离器出口含水率。 3. 供货范围包括:4台油中水分析仪的安装、调试、检验、培训及技术服务。 |
| 项目所在地: | 山东省青岛市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资格要求: A.投标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 投标人应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C. 本次允许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果投标人所投的产品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的合法唯一正式授权。投标人已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2、资质要求及证明文件 A.油中水分析仪的防爆防护和压力等级至少满足Exd IIB T4和IP56,承诺提供相应防爆防护等级证书。 3、业绩要求: 制造商或代理商在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具有所投油中水分析仪用于海洋环境项目(海洋环境指海洋石油平台或FPSO使用)的至少2个销售并平稳运行的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中品牌需与本次投标品牌一致。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原件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用户签字的运行时间不低于两年的运行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货物名称、品牌、供货数量、使用环境。 如以上文件无法体现,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 4、投标油中水分析仪测量原理为微波原理。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4月23日到2020年04月30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5月15日 09时3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5月15日 09时3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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