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货物名称: | 石化工程-大榭石化馏分油四期项目4台立式斜流泵采购 |
| 交货期: | 7个月 |
| 数量: | 4台 |
| 交货地点: |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岛项目施工现场 |
| 项目概况: | 大榭石化馏分油四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由宁波利万聚氨酯材料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榭北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为160万吨/年芳烃,计划竣工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
| 项目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岛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名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证书要求,须在投标时提供的证书: 2.1投标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及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书。 2.2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在中国境内应用于海水冷却水或循环冷却水系统中流量在5000m3/h以上且扬程大于50m的水泵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销售业绩,销售业绩不少于4台,合同签订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期间。 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至少须包含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介质、制造商等内容。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介质等内容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图纸、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未提供相关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的复印件,或所提供的上述合同及其他支持材料中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型号、介质、制造商等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4月24日到2020年04月29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汇款账号:开户名称: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账号:9558830200999020548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5月14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5月14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2.汇款时请投标人备注相关信息,即:招标编号-采办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或标书款。户名: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王府井金街支行账号,(虚拟子账号):9558830200999020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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