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货物名称: | 涠洲11-2油田二期开发项目(重新招标)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6个月 |
| 数量: | 雾笛导航数量:1套( 具体请见采购书和技术文件) |
| 交货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南油一区合众码头建造场地 |
| 项目概况: | 涠洲11-2油田二期位于涠洲岛西南,南海北部湾海域内,水深约为33~36 m。 新建1座4腿WZ11-2 WHPC平台开发涠洲11-2油田二期,共设有12个井槽,其中4个单筒双井,采用自升式钻井船进行钻修井作业。 WZ11-2 WHPC平台设置气液分离设施,分离出的液相经外输泵增压后输送至WZ6-9/6-10 WHPA平台,与WZ6-9/6-10 WHPA平台生产物流混合后最终输送至WZ12-1PUQB平台。为减少依托海管的腐蚀,WZ11-2 WHPC平台分离出的气去火炬放空。注水通过高压海底管道从WZ6-9/6-10 WHPA输送至WZ11-2 WHPC。平台不设主电站和应急机,所需电力引自WZ6-9/6-10 WHPA平台。 |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的雾笛导航必须是制造商的成熟产品,买方不接受未经使用的试制产品。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 3)具有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认证证书。 4)具有CCS船检证书。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所投设备具有十年内(2010年1月1日起)在海上油气田或FPSO上至少有2台套(至少包括导航灯、障碍灯、主雾笛、备用雾笛、控制盘、蓄电池等)调试成功后运行2年以上的业绩。未经使用的新试制产品,招标方是不能接受的。 提供合同复印件(或订单“国外设备为订单形式”)和设备产品机型稳定运行2年(含)以上良好的证明文件(最终接收证书或最终调试报告或用户运行证书),证明文件中需要包括设备名称、设备主要技术参数、用户名单、用户所在地国家(地区)等信息。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主要设备(包括主雾笛、备用雾笛、导航灯、控制盘等)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投标人应得到设备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设备的唯一合法授权。 如果投标单位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得到设备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设备的唯一合法授权(提供原件)。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5月29日到2020年06月04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6月19日 09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19日 09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系统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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