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货物名称: | 惠州石化产品结构优化及质量升级项目连续重整装置2套干燥器 |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0个月 |
| 数量: | 2套 |
| 交货地点: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是在现有原油加工能力2200万吨/年不变条件下,进行的产品结构优化及质量升级项目,主要目的是应对即将颁布实施的汽油、车用柴油国VI标准,同时优化产品增产芳烃产品和乙烯原料,降低汽柴油产品比例。本设计包括新建连续重整装置、连续重整装置、加氢裂化等装置,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储运、公用工程系统等辅助设施。 |
| 项目所在地: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要求: | 一、资格、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仅接受生产商/制造商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述证书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4)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 (5)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6)干燥器成套设备中的压力容器允许外委。如压力容器外委,投标人应明确该压力容器制造厂名称。投标人或压力容器制造厂应具有有效的至少D级压力容器设计及制造许可证。 二、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 近10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境内连续重整装置中,具有2台及以上处理量大于或等于20000Nm3/h的再生循环气干燥器成套设备的销售业绩。 投标人所提交的销售合同及技术协议至少须包含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处理量等内容。如果合同内容本身不能涵盖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处理量等内容的,需在投标文件中进一步提供其他支持材料的复印件(如图纸、用户证明或公开发行的信息等),以证明投标所提供的业绩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未提供相关合同(含相关技术附件)的复印件,或所提供的上述合同及其他支持材料中无法验证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装置名称、货物名称、设备处理量等内容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0年06月03日到2020年06月08日 |
|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https://buy.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
| 招标文件价格: | 2000.0元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0年06月24日 10时00分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24日 10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本项目开标将在线进行,投标人可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的虚拟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发布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
| 特殊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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